《鱼我所欲也》孟子主张人性善,本文从这种理论出发,开篇用鱼与熊掌的比喻引出生与义不可得兼时应当舍生而取义的道理,接着从正反两个方面对论点进行正反对比论证,最后进一步指出人人都有向善之心。
《鱼我所欲也》的论证思路
第一段分为四层
①“鱼,我所欲也”——“舍生而取义者也”运用设喻,将生命与利益比作“鱼”和“熊掌”,引出中心论点.
②”生亦我所欲”——“故患有所不辟也”从正面阐述,说人们把“义”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所以不能苟且偷生,宁愿赴死也不愿行不义.
③“如使人之所欲”——“所恶有甚于死者” 正反对比,进一步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
先从反面论述,用两个假设复句反问.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接着用“由是”开头的句子做正面论述,说明事实上人能不贪生,不避患;最后用“是故”两句得出结论,证明“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因而人能舍生取义.
④“非独贤者”——“贤者能勿丧耳” 运用递进论证法,前文已论证“义”字的存在,这里使主题升华,证明“义”字不只是少数贤者具备,而是人人皆具备,只是贤者更能保持罢了.
第二段分为三层
①“一箪食”——“乞人不屑也” 从正面举例,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也不屑接受,这就是“羞恶之心”.
②“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从反面举例,说明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是失其羞恶之心,是为求“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这些比生死都轻的身外之物,这样的做法,不过是见利忘义.
③“乡为身死而不受”——“此之谓失其本心” 运用排比句,以“乡”与”今”对比,指出为得到宫室之美、妻妾侍奉、穷人感激而见利忘义,就是丧失了“本心”.
第二段总结
运用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作者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来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然而,无论是“万钟”’,也无论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两次举例及在举例中对比论证法的运用,再一次深刻地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对比的运用
第一段正反对比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从反面假设推理,又从正面事实说明人能不贪生,不避患.第二段举例论证,以正反两个事例进行对比,说明人们对待利欲引诱的不同态度,批判为追逐个人名利而丧失羞恶之心的人,重申中心论点.
《鱼我所欲也》的论证技巧
“舍生取义”是孟子所倡导的一种至高至纯的人生境界,成为了儒家思想的精髓。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孟子在《鱼我所欲也》这篇文章中作了精辟的论述,思维缜密,论证透彻,很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孟子认为:“羞恶之心,义也”,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大师首先用人们生活中熟悉的具体事物――鱼、熊掌作比,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将生命比作鱼,将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象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通过“比”,“兴”起了“舍生取义”这一全文的中心论点。
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孟子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证。
第一,在品德高尚的人眼里: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也就是:
(喜爱)义〉(喜爱)生命 所以取“义”
舍生
(厌恶)不义〉(厌恶)死亡 所以取“死亡”
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第二,在品德恶劣的人看来,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一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即:
(珍惜)生〉(珍惜)其他 所以取“生”
舍生
(厌恶)死亡〉(厌恶)不义 所以取“不义”
孟子从品德低下的人的角度来做反面论证,品德低下的人的这种做法是应该遭到唾弃的,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第三,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性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方法(指不正当的方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明的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明的人没有丧失而成为贤明,品德低下的人丧失了而成为卑琐之人罢了。
上面的论证通过对比,把一个深奥的抽象的道理剖析得清楚明白,论证得缜密透彻,让我们欣赏到孟子长于言辞的才华,逻辑推理精妙的风采;让我们觉得,品德高尚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应该争做品德高尚的人――舍生取义。
论述并未结束,孟子接下来又用具体的事例来论证“舍生取义”的主张。
“呼尔之食”“蹴尔之食”虽然能保全生命,但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连乞丐都不屑一顾,这是因为“路人”“乞丐”“所恶有胜于死者”,即当面忍受别人的侮辱比死亡更令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为了论证的周密,针对社会上存在“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的现象,进行了补充论述。为什么会存在这种现象呢?孟子应用对比的论证方法指出,这些与“生命”“义”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认为“此之谓失其本心”,即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一时之利而丧失了人的本性所导致,不足为怪,所以孟子最后警告说:这种“不辨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要停止了啊!言下之意就是“失其本心”就会为人所唾弃,就会成为“小人”而遗臭万年,值得吗?
通过上面的论证,“舍生取义”这一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鱼我所欲也》是一篇写得非常规范的议论文,既有道理论证,又有举例论证,间有对比论证,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细细品读,的确让人觉得论述的精妙畅达。
谷明富,教师,现居安徽当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