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在放学的路上捡到了五元钱,然后就高高兴兴地拿着钱到路边的小店里买冷饮,正巧被我的好朋友李丽看见了,她连忙走过来,问道:“小樱,这钱是你捡的吧?怎么,自己买东西吃了?”
我说:“你也要吗?我分一半给你。”她生气地说:“小樱,捡到别人的东西,要主动地还给失主,要是找不到失主,就交给警察叔叔或者交给老师,让他们帮你找到失主。”“不用的,不就是五元钱吗?”我贪心地说。李丽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因为用捡到的钱不交还是一种不良的行为,我们从小要做一个诚实的人,要拾金不昧。你好好想想,如果是你丢了钱,别人捡到了也用去买东西吃了,不交还给你,你会不会着急啊?”我听了她的一番话,大声说:“我的事不用你管。”她说:“真不知好歹,我帮你改缺点,你还不听。”说完,她就走开了。回到家,我仔细地想想刚才李丽说的一番话,明白了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捡到东西要交工。李丽说得对,“我们从小要做诚实的人,要拾金不昧。”
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李丽还像平常那样向我打招呼。我顿时想起了昨天的事,我马上向她道歉。她原谅了我。我和她就把钱交给了老师。
李丽帮我改正了缺点。从那以后,我捡带了公物就立即交给了警察叔叔或者老师。李丽真实一个高尚、拾金不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