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导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是刘震云原著小说的升华以及艺术化,从某种意义上看,这部电影也算作者电影。由于冯、刘两人多次合作,加上电影版《我不是潘金莲》是刘震云本人亲自担任编剧,所以忠于原著的程度很高,只是在部分情节以及事件讲述的顺序上作了少许调整,基本在故事精神与意义上完全统一。
为什么说电影版《我不是潘金莲》是原著小说的升华及艺术化呢?因为刘震云的文风其实很接底气,他基本是不雕饰语言的,在原著你根本看不到遣词造句的华美,结构简单、节奏明快,他是靠故事和鲜明的人物塑造来吸引读者;而冯小刚拍出来的感觉不一样,同样的故事由不同的人来讲述果然截然不同(电影的旁白也是冯小刚),电影版大量圆方镜头里的画面看起来像是宋代山水画,故事则感觉像读一本清代讽刺小说,很多人物画面也是背面、侧面而非正面,很有意味。所以,一定程度上,冯小刚是把《我不是潘金莲》艺术化表现了。
看完电影,估计很多就算没读过原著的观众,也会联想到晚清谴责小说李伯元著的《官场现形记》。在我看来,《我不是潘金莲》的确是一场中国官场生态的白描,但充其量也就是个迂回版的《官场现形记》。两者相同的是寓庄于谐、嬉笑怒骂成文章,不同的是《官》是非常现实主义地尖锐抨击、暴露官场的黑暗,《金》还是属于荒诞对付荒诞的表现模式,更多引领大家去思考。反而,我个人觉得《我不是潘金莲》电影版的感觉,更偏向同是清代名家吴敬梓所作的讽刺小说《儒林外史》,用鲁迅的话形容是“其文又戚而能谐,婉而多讽”。
回归电影本身,整部《我不是潘金莲》想讲的东西太多太多了,可以解读的东西也目不暇给。我暂从电影里不断提到的“大小”问题作为出发点去讨论一下,抛钻引玉,接下来估计会有更多精妙的解读出来:
主角与配角的“大小”。整部电影大部分故事篇幅都在说李雪莲,其他的八个男演员“众星捧月”,从县长到北京的“首长”,再加上法院和公安系统,围着她团团转。但故事最后说的却不是李雪莲,而是这些围绕在李雪莲身边而忙得团团转的官员们。其实也不是在说官员,而是在讲官场生态;想深点,其实也不是说官场,而是整个社会的荒诞。所谓主角其实是一个圆点,牵引出其他各个人物点,借由一个“大”的故事去看很多“小”的人物。
官与民的“大小”。这是个很敏感的话题,但在这部电影的确很明确地涉及了。看似官“大”民“小”,先不谈儒家思想“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官话。正如戏中所说“捡了芝麻掉了西瓜”,各级官员以为打发了一个农村妇女这样的一个“小麻烦”,没想到她居然上京告状,引来了“麻烦”;上访十年后,为了阻止继续告状,运用了“很大”的警力去找李雪莲这个“小人物”,然后最后却是因为一个意外才结束了一切……
女性在男权社会的“大小”。李雪莲在《我不是潘金莲》是符号式的人物,一个真实中透着荒诞的人,如果“秋菊打官司”是为了“要个说法”,但李雪莲纯属一个“刁民”,整个行为的动机都是为了一口气,“小白菜”“潘金莲”“窦娥”于一身。这样一个不懂法理、认死理的农村妇女置身一个以男性为话语主导的社会(整部电影基本没什么别的女性角色出现),其实是很“小”的。但正如《我不是潘金莲》终极海报中呈现的那样,《我不是潘金莲》中所有的男性角色,从法院、公安系统到县长、市长,都在围绕女主角李雪莲转,同样她也在他们之中周旋,她需要他们给她一个说法,他们也需要她不去告状。
圆方镜头在传统银幕的“大小”。冯小刚导演接受采访直言,圆形镜头是受到加拿大导演泽维尔·多兰的电影《妈咪》启发。在李雪莲所在的县城里及省市范围,电影使用的是圆形画幅;在北京的部分,使用1:1方形画幅;而在片尾部分,变为宽银幕画幅(国内近年继《山河故人》《刺客聂隐娘》后又一部多画幅电影)。方形画幅中的北京都市配合现代建筑的硬线条显得真实,而导演解释是因为北京是代表着权利和规则的地方;圆形镜头的南方乡村效仿宋代山水画,交代故事背景,更像读一本书,或听人说故事;最后的正常宽银幕画幅有点像“结案陈词”,泼了冷水后的“清醒”,说了一个认死理的故事后又告诉你“别太认真,这就是一笑话”。
听说在中国,小说审查尺度和电影审查不能比拟,因为看书的人始终少,看电影就不同了。所以小说写出来出版是一回事,电影拍出来上映又是另一回事。而冯小刚导演的《我不是潘金莲》能把刘震云原著的风貌基本完整地放在电影里,还能全国公映,这不知道是冯导多年和电影总局博弈有所成,还是广电总局终于放条生路给国产电影,总之能在电影院看到这样一部电影实属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