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本该是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之时,可夜色深沉之中,却有那么一家书店兀自灯光通明,店中时不时传来沙沙的翻书声。两年来,书店24小时经营、来客不拒的模式不得不令人点赞,这又引发我们对有关机构应承担起更多文化责任的呼唤与思考。
书店,似是单纯的利益经营者,实际上承担着十分重要的文化传承、保护和弘扬的作用。尤其是实体书店,对于文化产品的作者而言,它是提供使作品面向大众,接受检验的机会;对于读者而言,它将新鲜而韵味十足的文化活水送到眼前,丰富知识,增广见识,更重要的是,它能将社会分散的个人联系起来,为思想的碰撞激荡、灵魂的共鸣和交流提供重要的空间,从而带动整个社会的文化自觉和素养的提升。也许,这便是政协委员白岩松提议控制新书价格、保护实体书店的原因所在。
显而易见,我们现今所倡导的“打造书香社会”不能单单依靠个人的力量,更需要相关社会机构的共同努力,比如那家24小时经营、来客不拒的书店,它的做法,便是彰显了作为文化机构的责任意识。读书是一种大众的活动,无论贵贱,无论长少,人人可以读书;读书出于内心热爱,因此没有时间限制,该书店并不仅仅是为了谋利,而是将社会责任放在首位。再如最近央视推出的一系列的文化节目《中国诗词大会》《朗读者》等,引导社会重视文化,营造醉心书香的社会风气,促使人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升文化素养,发挥了积极且显著的作用。
我们呼吁承担文化责任,并不是要求一味地无私奉献,事实上文化与价值并不冲突,反而相互促进。书店通宵营业,似乎是牺牲了部分利润来接待“只读不买”的顾客,可它却为塑造书店声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在故宫修文物》纪录片热播,为故宫的存在增添了一分“匠人精神”的支持,引来了更多客流;岳阳楼等文化建筑被当地民间力量承包并加以修缮保护,体现了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新思路。故而可以看出,文化与价值可以并行不悖,甚至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然而与此同时,相关媒体忽视承担责任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如电影《画皮》将《诗经》中“雨雪霏霏”改为“雨雪靡靡”,贾玲恶搞花木兰,实应引起重视并反思。只有社会舆论共同推助,才能打造良好的文化生态。
总而言之,文化机构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书香社会提升人文素养而献出一片热、发出一点光,让整个社会的文明之花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