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下午四点钟,我在105班的后窗户下面看到有一张100元。心想:是谁丢了100元,它的主人一定很着急吧?于是,我捡起钱,马上交给了学校的老师。
老师拍拍我的肩膀,笑眯眯地说:“林锋,你真是个好孩子,你应该把捡到的100元交给班主任老师。”
我立刻跑到了三楼,把钱交给了正在工作的钱老师。钱老师和颜悦色地说:“你让那边的老师帮忙找一下失主,找不到的话,我会交给钟老师的。”
第二天,在品德课上钱老师表扬了我。她郑重地说:“我们应该向林锋同学学习这种拾金不昧的好品质。”
因此,我还得到了三张风采卡的奖励,我的心里可真高兴啊!
拾金不昧是每个少先队员应有的品质。我想:以后,我还会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