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5〕56号)精神,现就2016年我市中小学“五一节假期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寄宿制学校)放假时间为4月30日(星期x)至5月2日(星期x)放假,共3天。
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放假时间为4月30日(星期x)至5月2日(星期x)放假,共3天。
二、相关要求
1.各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假期时间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假期时间。
2.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
3.加强安全管理。当前属传染病疫情多发期,也是人们外出旅游活动的高峰期,各级各学校要针对当前卫生防疫要求和交通、防火等严峻形势,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确相关注意事项,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4.加强值班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确保联络畅通。各学校要对值班护校工作做出安排,落实值班人员,明确相关责任,确保校舍、财产安全。认真执行信息报告制度,遇有重要信息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并搞好应急处理。各区县教育部门、市直学校要于放假前将值班表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5.建立督查机制。假期期间,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县、学校本通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各区县也要建立督查制度,加强对辖区内学校放假情况的督查,确保放假有关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