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积极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切实加强党委政法委自身建设
进一步加强县委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县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协调者,推动政法事业全面进步,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县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职能,领导和管理好政法工作,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积极作用。
健全和完善相关机制,促进政法委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全省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就加强县级政法委员会自身建设也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主要是完善七项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请示报告机制;完善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完善落实组织协调机制;完善落实干警违法违纪查处机制;完善和落实执法监督机制;完善和落实干部协管机制;七是完成和落实大案要案查处机制。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政法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民富县强、生态宜居、和谐幸福”的新岢岚而努力奋斗!